遗失声明
编号:20210301
声明人:张伟 代金玉 张益水
声明事宜:因保管不善,不慎将购买紫金名门3号楼1单元1-6-2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合同1份、网签合同1份、备案表1份遗失,现声明合同编号为2016000591的商品房买卖备案合同、备案表作废。
声明人:贵州金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张伟 代金玉 张益水
日期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