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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机构三级及以下资质办理资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2-19

房地产估价机构三级及以下资质办理资料

 

1、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申请表(一式二份);
2、房地产估价机构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4、出资证明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的任职文件复印件;
6、申报机构在当地人才服务中心托管人事档案的人员名单(加盖人才服务中心公章);
7、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及与申报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8、申报机构为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缴纳社会保险的缴纳凭证复印件;

9、固定经营服务场所的证明;
10、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合伙协议)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及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主要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文件、申报机构信用档案信息;
11、房地产估价业绩材料;
12、随机抽查的最近两年内申报机构所做的房地产估价报告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新设立的中介服务机构申请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的,应当提供第1项、第3项至第10项材料。新设立中介服务机构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核定为三级资质,设1年的暂定期。